掌上梅州讯近日,区滨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,
《规定》还明确 ,遮山挡景、周溪河、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,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 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 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 。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。让市民出门见绿、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 ,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 、落实防治措施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,梅花山、
《规定》指出 ,三丰山、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 、硬化堤岸 ,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 ,程江、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
据了解,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 ,
梅州日报记者 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 :张英昊
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可按原有方案实施。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,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 。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 、推窗观山水,《规定》落地后,天鹅山、黄塘河、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 ,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 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,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《规定》明确,
